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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明 第77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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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考生提到前面,其他人看在同僚面上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这意味着午的阅卷工作相对没那么重要。

既然重戏都结束了,读卷官们便都放松来,结伴座等着吃工作餐。

殿试工作小组的供给依然是光禄寺负责的,也不知是不是考虑到读卷官们都是抬不见低见的同僚,且官阶很多都和自己不相上,光禄寺送上来的饭菜居然都是乎的!

虽都很寻常,无非是猪之类的,可摆得满满当当的,瞧着很是丰盛。

这就有叫人受若惊了。

文哥儿发现居然还有鹿脯。

古人骑和打猎功夫不差,且没什么濒危保护动之说,鹿也算是达官贵人和富贵人家饭桌上的常客,只是普通人很少能吃上罢了。

据传北宋就有些人用死冒充鹿脯到市面上卖的,死通过一定手段掩埋腐化理过后,再挖来用油赤酱掩盖住腐坏变质产生的异味,就可以装成的鹿拿去忽悠没见过世面的百姓!

据说宴也不常赐鹿,这次还是占了殿试的光,殿试工作小组可以共分一只鹿!

鹿自古以来就是很好的意象,而且与科举息息相关。

俗气的就是鹿通“禄”,考科举不就是为了以后可以吃官家饭!

文雅的就该追溯到《诗经》,好好把《诗经》中的《鹿鸣》背一背。

早在周王朝时这就是廷宴饮常用曲,如今大明更是直接把乡试中举的举将要参加的宴会称为“鹿鸣宴”,代表他们正式走完了鱼跃龙门的第一步!

这一重重的义文哥儿自然不太懂。

没见过世面的文哥儿对鹿兴趣,可他手短,够不着放得有些远的鹿脯。

他悄悄把自己的筷给王华,央着王华帮他夹上一块鹿脯尝尝鲜。

王华瞅了他的小胳膊小,也没为难他,替他夹了块鹿脯到碗里。

今年光禄寺挑的鹿明显得很,每一块都带着薄薄的鹿不算多的油脂随着酱的瘦之中,保证每一都足够鲜味。

这盘鹿脯用的还是红烧之法,吃起来酱香郁,文哥儿简直恨不能拿拌饭。

可惜大家都已经动起了筷,每个人的筷都往盘里走了一遭,文哥儿的轻微洁癖又犯了,没再让他爹给他取盘里的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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