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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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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晟和赵甫两人虽然每次卖蜂都很小心,但也只防得住熟人。

家里养的小公在这之前是一直舍不得吃的,平时从牙里挤来的压在箱底的铜板,这会儿也一个儿不少地全摸来,到集市上买回女儿吃的

但狗可就适应不了了,且不说馍馍的味如何,往咽就够费劲了。本来小孩嗓就小,吃馍馍时总是拉嗓

王氏兴冲冲地领着两个孩回了娘家,但日却没有预想中的那么好。

再之后,在赵甫的烈反对,王氏再也不敢在粮里掺糠麸了,她就再也没吃过这馍馍了。

王氏肚里留不住话,啥都敢往说,不然黄豆芽也不能背后给她起外号叫“碎嘴”。

掺着糠的馍馍虽然不好吃,但毕竟王氏从小吃到大,适应了两顿也就习惯了。

“我又不傻,还能啥都往说啊。”王氏心虚地为自己小声辩驳

是王氏从家里带过来的,是赵甫特意带给媳妇和儿解馋用的。赵甫太了解王家人了,怕儿被苛待,所以给带了不少好吃的。

除了刚嫁给赵甫的两年,家里地没开完荒,粮不咋够吃,王氏才在馍馍里掺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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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赵甫很显然是估了老丈人家的平,即便王氏给娘家人带了不少东西,但她手里留的蜂和吃还是被王家人当自家的了。

所以说,在赵家爷都不知俩孙赚了多少钱的时候,王氏的娘家人已经把女婿的家底都打听得一清二楚了。

那些闺女的人家,即便日过得的,老人仍会想尽办法让女儿在这段时间里把补得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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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最朴实的想法是,女儿回去时,脸比回来时好看,比回来时壮实。

但王氏的娘家人,明显就不是这么想的,他们给闺女和外孙吃的馍馍还掺着糠呢。

被赵甫连说带骂了这么多年,王氏在村里收敛了不少。

姥姥家的第一宿,就哭喊着要回家,最后被王氏拿着蜂哄好了。

但一回到娘家,被几个嫂拿好话哄哄,王氏的老病就又犯了,啥事都往说,得赵甫在老丈人家一秘密都没有,跟没穿衣服似的,很是尴尬。

赵甫不认识关山岭里的人,但人家认识他,毕竟王氏也是山里难得的清秀人,她嫁的男人,自然也让岭里人多看两

虽然赵甫对老丈人一家已经一都没有了,但他也只是自己不去串门,但不阻止媳妇带着孩回娘家。

赵甫之所以这样嘱托媳妇,是因为王氏屡教不改,总把家里的事往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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