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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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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横地梗在我心,驱之不散,呼之不,斥之不理。我就这样被容金珍疯后的形象包围着,折磨着,愈是看着他,愈是觉得他是那么可怜,那么凄惨,那么丧魂落魄。我问自己,是谁将他毁成这个样的?于是我想起他的灾难,想起了制造这个灾难的罪魁祸首——

小偷!

说真的,谁想得到,就是这样一位天才人,一个如此大而可怕的人(笔记本使我容金珍的大和可怕),一个有着如此度和度的人,人类的英,破译界的英雄,最后竟然被一个街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击得粉碎。这使我到神秘的荒唐,而且这荒唐非常震惊我。

所有觉一旦震惊人,就会引起你思索,这思索有时是无意识的,所以很可能没有结果,即使有也不一定让你上意识到。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突然地、毫无理由地悟到某个思想,你为它莫名地到惊怪,甚至怀疑是神给的,其实它是你早就拥有的,只是一直沉积于无意识的,现在仅仅是浮现而已,好像底的鱼会偶尔探面一样。

再说当时我的思索完全是有意识的,小偷猥琐的形象和容金珍大的形象——两者悬殊的差距,使我的思考似乎一拥有某定向。毫无疑问,当你将两个形象加以象化,神或质量上的比照,那就是一悬殊的优与劣、重与轻、大与渺小的比照。我想,容金珍,一个没有被级密码或说级密码制造者打倒的人,现在却被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打倒了;他在紫密和黑密面前可以时间地忍受煎熬、焦渴,而在小偷制造的黑暗和困难面前,却几天也忍受不了。

为什么他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

是小偷大吗?

当然不。

是由于容金珍脆弱吗?

对!

因为小偷偷走的是容金珍最神圣而隐秘的东西:笔记本!这东西正是他最重要也是脆弱的东西,好像一个人的心脏,是碰不得的,只要轻轻一击中就会叫你死掉。

那么你知,正常,你总是会把自己最神圣、最珍视的东西,存藏于最安全最保险的地方,譬如说容金珍的笔记本,它理应放在保险箱,放在夹里是个错误,是一时的疏忽。但反过来想,如果你把小偷想像为一个真正的敌人,一个x国的特工,他作案的目的就是想偷走笔记本,那么你想,作为一个特工,他一定很难想像容金珍会把这么重要而需要保护的笔记本疏忽大意地放在毫无保安措施的夹里,所以他行窃的对象肯定不会是夹,而是保险箱。这也就是说,如果小偷是个专门来行窃笔记本的特务,那么笔记本放在夹里,反倒是巧妙地躲过劫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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