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1. 首页
  2. 精品其他
  3. [综]敛财人生之新征程
  4. 第1972页

第1972页(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理上说,别人会说林大丽有亏欠。可从律法上,她不是主动放弃孩的,是陈家不叫认,并且未经过本人同意将孩归属与旁人了。因此,在律法上,陈和刘娥一旦将孩放在名,他们就有抚养教育孩的义务。这构成了收养事实的。

为判了无期的人就是把那条罪名加去,那也还是无期。当时的林大丽宁肯叫人知她是被叔叔迫着嫁人了,也不愿意叫人知那段只他和陈了解的经历。毕竟人言可畏!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一章继续阅读!)

如今这样的说辞,大家当然还是会觉得林大丽不是错的。可从另一方面讲,自从陈家把孩放在陈和刘娥名,在法律上对方就成了孩的监护人。孩是生在陈家的,接生的是孩,什么证明都没有。派所都给人家上了,没人能证明你是孩的生母。你叫一个当年在山沟沟里那样大的十八岁的还是个孩的姑娘怎么办?

在这个前提,别人不会这么想。再结合她主动合公安局抓捕杀人犯的过往,林大丽不好似就有了解释,那就是陈家不让。虽然事实也是如此,可你单说事实,大家未必会信。

除了陈家人,也没人知林大丽是被吓唬的不敢不生孩。因此,这孩现在就说是林大丽自己选择生来的也没人能反驳。既然人家主动生来了,难来就是为了不吗?

就是现在,单方面说这个,舆论会怎么说?说这是为了遗弃女儿的事找借

二则,四爷是考虑到几个孩。这事来,受伤害的不仅是这个丫丫,家里的那俩孩也一样。孩们别扭一就过去了,但了门别人不在背后指指吗?说那谁谁谁的妈妈怎么着怎么着了……这对一个成期的孩来说,能不能扛过去。扛过去了会给心理造成多大的影响,这个谁也不知

所以,那就脆不要提了。

于是这个故事就成了林大丽可怜没父母,被叔叔养大。叔叔不叫她上学,给她说了婚事要很多彩礼。林大丽不答应包办的婚事,跟陈刚走了。一个小姑娘哪里知好人坏人,觉得救他的就是英雄。于是,一个可怜的单纯的小姑娘因为她以为的,跟一个痞一样的男人走到了一起。然后她叔叔知了,着陈家拿五万的彩礼。二十年前的农村,还是山沟沟的农村,五万是天文数字。陈家拿不来,林三狗要带走侄女,然后陈刚不乐意,争执之失手打伤了人,之后跑了,伤者不幸有死了。于是成了命案。

可怜的林大丽,一边是畏罪潜逃的丈夫,一边是被丈夫杀了唯一的亲人。这人再不好,也养她大了。

就当是有过一段短暂的,以两家结仇为终的婚姻。


【1】【2】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