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他有足够的时间烧毁衣
再返回胡琼的尸
旁。其次,那晚他穿的是一双破旧的足球鞋, 起初我以为是因为
雨
脏了鞋
,但后来想到,他那么有钱,即便鞋
脏了,也不会穿得如此破旧, 除非他烧完
跟鞋后来不及换上自己的鞋,从空置的拆迁房里随便找了一双旧鞋。”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发
有节奏的声响。
“最后,刘明月本
有轻度近视, 案发时是夜晚,由于电路问题,路灯有几盏没有亮,她与那个男人只是
肩而过,并没有面对面
谈,她很可能
本没看清那个男人的样貌。”
“我们把那一片区域全翻了一遍,就差派挖掘机了。假发是最最重要的证据,那上面极有可能提取
凶手的dna。”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仿佛在自言自语,“结果,跟那个男人一样,假发也凭空消失了。”
胜。
他说到这,话锋一转:“但是,还是那句话,如果宋天辰是凶手,那么这个案
里就丢了一个人。”
尽
这
方法容易导致“先
为主”的偏见, 有时也会将调查引向错误的方向,但不可否认,它在效率上往往
奇制
郑志的手指停止了敲打,他的
神变得更加锐利。
作并非总是先搜集证据再去追捕凶手,而是先锁定嫌疑人, 然后围绕他们搜集证据。
齐莫扬怔住,片刻后,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我记得在胡琼手里发现几
假发,只找到烧了一半的风衣和
跟鞋,假发呢?肯定藏在那些平房里了。”
齐莫扬的
中闪过光芒,他突然提
了音量:“车主,那人应该就是车主,查车啊。”
“但是,当案件一次又一次地走
死胡同,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将这个想法提
来。讨论得越多, 越觉得宋天辰作案的可能
很大。”
“第一时间就查了,那辆停在路边的奥迪车,就是宋天辰的。”郑志的回答平静而无奈。
“我们最初产生这个念
时,很快就自我否定了。如果宋天辰是凶手,那么刘明月提到的那个跑
巷
救人的男人又是谁?宋天辰不可能同时完成杀胡琼烧衣服和跑
巷
。我们询问了将近三百人,无一人承认。这个人
的是英勇之举,
常理不会隐瞒。刘明月
称是宋天辰, 宋天辰自己也承认, 这几乎成了铁证。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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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辰符合我们对凶手的所有侧写:学过搏击,
型偏瘦,
在一七三到一七七之间。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他的
取向与常人不同,这导致他与父亲的关系非常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