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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7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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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会,居然给她煮了一碗滴了香油的鸡蛋羹。

肯定是林母交代的,要不然罗敏不敢做。

这是为了昨晚红烧肉的事感谢她呢,周云梦笑笑。

她对林家人好是有目的的,但林家人对她的好有回馈,也会让她做起这些事来更开心。

实践再次证明,她选的路子是可行的。

吃着鸡蛋羹,周云梦觉得不比昨晚的红烧肉差。

第6章 写稿

秋收第二天,林家饭菜照旧,不说多好也不差。

之前连着两天吃肉,这会肚子里油水足,林家人下工回来虽然有点疲,脸上还是有个笑容的,小孩子也会兴奋地分享着自己捡了多少稻穗。

林母给夸了好一顿,然后郑重地收起来。

秋收第三天,原定要把剩下那半块猪肉切成肉片炒菜的日子,罗敏拿不定主意要不要煮,只好问婆婆。

林母说:“煮啊,有老三媳妇买回来的那斤五花肉,原来攒的那斤肉票过几天也拿去买,咱家秋收这段时间两天吃一顿肉吧。”

这也是她和老头子商量好的。

之前那顿多吃的红烧肉,和家里多出的一斤五花肉,都是意外之喜。

秋收最累的还是家里三个大男人,一个老头子两个她儿子,媳妇孙子她也疼。

一斤肉票之前就备着的,想省钱省票也不是这么个时候省,还不如一家子吃好点。

罗敏听完一喜应好,谁家能两天吃一顿肉啊。

林大哥林二哥林大嫂喜上眉梢,一想到两天能吃一顿肉,下地干活都带劲了。

小孩子直接哇哇高兴个不停,被林母交代不许出去外面说不然没肉吃,这才安静下来,捂着嘴偷乐。

周云梦也注意着这事呢,见林母拎得清,自己也松了口气。

要不然还得找理由劝林家人照常吃这顿肉。

心里也对林家人观感更好了。

像林父林母这样,因时而变该吃就吃该省就省,以后自己拿东西回来也轻松点,要不然每次都得找理由让煮吃的多累啊。

她这两天在家,上午和下午睡醒后都有抽时间写稿。

那天特意去供销社买了稿纸,钢笔和墨水原身有,是读书时候买的,她自认是个高中毕业的人,虽然平时不写东西,也把这些都带到林家来了。

因为研究过杂志社的内容风格,构思故事倒不难,周云梦反倒是被这手写稿给痛苦住。

以前写小说时,直接敲键盘码字多方便啊,速度快不说,随时可以修修改改。思路顺畅的时候,她可以时速三四千。

现在手写稿,周云梦速度慢了下来。

她也不纠结,第一遍就当草稿,写完不满意要改字就划掉重写。

等写好后,周云梦再把草稿重新誊写到新稿纸上去,看着这端正秀气的字迹还挺满意的。

读书时为了电子阅卷能得个印象分,她还专门练过字帖,写出来的字任谁都能看得清楚。

第一天上午下午各花了两个小时写了两篇一千多字的文章,准备投给青年故事。

第二天她开始写投给市里农村报和省周报的文稿,这种遣词造句要更费心。

以农村媳妇视角描写抢收时的大盛况,重点突出劳动人民期待丰收喜悦的精神面貌,以及拧成一股麻绳投身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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