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曰:“寝苫枕
,不仕,弗与共天
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百姓为其求
,手
的捕快为其求
,就连上面的皇帝也认为其无罪。
家在前,国在后!
觉得,十二夫人是奇女
。
伍
胥叛楚投吴、回
还将楚平王掘墓鞭尸的行为,放在后世
不好被当成“楚
”,可在当时非但没有被儒家视为大逆不
,反而作为“烈丈夫”的典型代表而传颂千载、青史
芳。
“果然如此!”
而这,就是所谓的血亲复仇。
李牧也松了一
气。
十二夫人,为父亲报仇,手段固然酷烈一
,可这样的女
有骨气,有气节,若是真的最后,直接
死了这样的奇女
,众人反而失望至极。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如果有亲友被害,基本就不用
别的了,拎把刀整天追着仇人砍到天涯海角就好了。
如果李牧,要给她定罪,立刻被吐上一脸唾沫。
圣人云,宗族血亲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家族的利益
于一切。如果有人对家族或成员造成伤害,那么这事肯定没完,必须报复。
“父不受诛,
复仇可也。父受诛,
复仇,推刃之
也,复仇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旬,古之
也。”
就好似,曾经在西北,他当知府时,有一个女
,因为父亲被杀了,事后遇到仇敌,直接上前将敌人斩杀。
钱,惹
了无双王,直接送你们一家去团圆。
血亲复仇,不共
天!
“父之仇弗与共
天,兄弟之仇不反兵,
游之仇不同国。”
夏问于圣人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故而,史记中专门为刺客列传,对这
复仇行为大加颂扬。
割
仇人首级去官府自首。
若是不报仇,枉为人!
正所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乃是人生两大仇恨。
可众多的捕快,看着十二夫人逃离而去,却是拍手称快。
海捕公文没有,通缉令没有,一切就这样迷迷糊糊过去!
对于杀父仇人不死不休,杀不成就自己去死;对于杀害亲兄弟者就稍微“宽容”些,逮住立刻杀掉就行了;至于杀友仇人,复仇原则上不能“跨(诸侯)国”,只能在国
追杀。
李牧还没有断案,就是无数人前来求
。
没有家,如何有国!
如果父亲被杀害了,那么当儿
的必须把所有的事
都放
,一心一意的替父报仇就好了,如果
不到那就去死吧!哪怕是在大
广众或是官府衙门碰到了仇人,也得当场
刀砍死他,否则就不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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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错被杀,儿
就可以向君主复仇;若是父亲犯罪受诛,儿
则不能寻仇。
有时候,哪怕这
血亲复仇的对象是君主,也是受到推崇和支持的:
家国天
!
事后,李牧只能宣布无罪释放。
哪怕是通判,看到十二夫人逃离而去,也是沉迷着。
在这个年
,如果有人的尊
、亲友被害而无心或无力复仇,绝对是一件受人谴责和鄙视的行为。哪怕是选择“报警”,也会被视为懦弱、不孝,基本上以后就没脸
门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