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耀》开篇几万字的寥寥
容,就简单完成了原主
场即死亡的炮灰使命。
要不然,有什么隐形摄像
藏在床角?!其实是真人秀节目组挖得陷阱,准备让全国观众看自己
糗?!
那一张满满胶原
白的脸
儿,总不能是神奇化妆术的
力产
吧!
某雷电
加的一夜,原主又神经错
找男主晦气,发现男主与真正心意相通的人
相拥,
自己被绿,开车冲
雨幕之
被闪电击中死相凄惨。
穿
了一本名为《狂耀》的狗血小说里与原主同名同姓且始终贯彻人渣观念,
艳绝
又神经变态的富家恶毒炮灰。
别的BUG暂且不提,相当于一座小型
电站输
功率的闪电打在
上……
狗血小说果然是毫无
理可言的。
男主叫靳博安,是原主沈少爷既
又恨的人。
真正的主角则是面前这位回
版的安鈤。
就跟无数本穿书
小说的开
一样。
他该死的穿书了。
沈绪发呆的二十几分钟里,靳博安已经洗漱完毕,
上穿着制裁
良的西装式校服,
的白金校徽镌刻着诺迪兰
英学院字样。
靳博安的父母与沈家的老掌门人沈
学颇有渊源,可惜双双英年早逝,所以男主从小一直养在沈家。
某人天生就是行走的衣服架
,即使披一条床单也能完
地
人的
球。
也难怪男主看自己的
神透
杀气,八成原主作死
着男主上了床还是怎么的,反正男主的厌恶
绪日积月累达到极值,才会忍不住

来。
靳博安问:“还有些时间,用我来伺候你洗漱穿衣吗?”
啧啧,那是什么滋味儿?
一连串的疑问被沈绪立
否决,大脑中枢告诉他,这全
是不可能发生的。
可惜原主是个不争气的家伙,完全辜负老爷
的
意,心底
惨了靳博安,虚荣心却始终迈过不这
坎。
在看清安鈤模样的瞬间,突如其来的陌生记忆,已经在逐步解释沈绪所有的疑惑。
沈
学慧目识人,一
看
靳博安非池中之鱼乃人中龙凤,早晚会有潜龙腾渊一鸣惊人的一天,而自己的孙
则不成气候,吃吃玩玩,必定败光家产穷不聊生。
不但屡发神经指责对方
攀门第,也经常在狐朋狗友面前讽刺男主从小就会吃
饭,甚至不惜动用恶毒手段排挤一切主动靠近男主的优秀
慕者,导致两人原本就单薄的关系愈来愈
张。
不。
沈绪目前的
神状态大概只能回顾到这些
略剧
。
可恨,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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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早一
跟有前途的男主捆绑,免得将来保不住家业,还落得个凄凉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