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荀牧摇
:“他没儿
,就一个女儿,父亲在老家,不
备作案条件。至于兄弟……没可能替他兄弟
罪的吧?除非他是兄控弟控。”
、血鞋印,我推测要么作案人的脚异常的大,要么就是故意穿了大几码的鞋。”
同时,阮轩民还是个传统且迂腐的男人,‘传宗接代’的观念很
,大队同事调查得知,他和弟弟关系也不错,倘若犯罪人是他幺弟,他考虑到自
况,再考虑到他弟依旧是光
,未必不会
来,替自己弟弟
罪。”
但血足迹,虽然鞋
与阮轩民一致,但
纹样式却截然不同,磨损程度也并不对等,我又把阮轩民家里所有的鞋都去了过来一一对比,没有能与之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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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的可能
大一些,”柴宁宁接话说:“我们对现场的足迹
过步态分析,发现作案人的步态相当别扭,重心落
也异于寻常
况,推测为鞋
不合脚导致的。
“后者,”柴宁宁不假思索
:“通过现场痕迹判断,仅有一人在于死者搏斗,总不能另一名作案人始终在看戏吧?所以我认为,后者可能
相对大很多。”
如果他是因经济原因而替他人
罪的话,元凶肯定得付钱,要么转账,要么付现。倘若元凶选择赖账,阮轩民也不可能傻到继续给他
罪。
“冒名
替啊。”荀牧十指
叉:“而且,元凶
得不
,力量也不大,但偏偏那

特别大么。”
松哥补充
:“另一方面,阮轩民的人际关系方面,也必须查清楚。
冒名
罪,不一定是
于经济方面原因,也可能是
于
,比如犯罪人是他直系亲属……”
这就引申
两
可能,要么,先前大队同事得
的‘作案人一人’的判断错误,阮轩民为作案人之一,参与了凶杀;要么,阮轩民在凶手离开后
其中,
了些收尾的工作,刻意留
了自己的痕迹,以此冒名
罪。”
毕竟承认冒名
替的罪责,可比杀人、
尸来的轻得多,只要他不蠢,应该知
该怎么选。”
顿了顿,他又皱起眉,说:“最大的问题是,他幺弟……也不在余桥,在
都。”
凃仲鑫又说:“另外,我也给嫌疑人重新
过鉴定,没问题,嫌疑人确实完全丧失了
能力,外
被彻底切除,并
行过

再造术,他没可能侵犯死者的。”
柴宁宁嘴角一
,坐了回去。
“也难说,”苏平接过话,一面翻调查报告,一面说:“他幺弟,比他小十三岁,今年二十八,未婚,光
。
“噢?”荀牧问
:“你认为哪
可能
大些?”
“明白了。”荀牧颔首:“那么,接
来的侦查重
,就是盯好他及他家属名
各个金
账
、银行卡的余额及
了,另外,他家里也仔细搜搜。
另外,我们通过静电
采样法,提取了现场所有足迹,发现有一组,不论鞋
还是
纹样式、磨损程度,都与阮轩民被捕当天穿着的
鞋一致,证明了他近期确实
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