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由于朱元璋
取了伪元灭亡的教训,加之他的贫苦
,
知贪官污吏为害之烈,因此采取“重典治吏”,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反贪运动,从而极大地抑制了贪污腐化现象的孳生和
一步繁衍,使大明前期一百年中政治还算比较清明,社会比较安定。
说来,贪污受贿一直是孳生在封建王朝肌
上的一颗毒瘤,不过到了明代,这
毒瘤却渐渐演变成了整个社会舆论中的非常合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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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仕途如市,
仕者如往市中贸易,计
恶,计大小,计贫富,计迟速”。
要说这些事
,手中握有遍布天
的
报网的锦衣卫的大明皇帝不知
,那是不可能的。
本朝大诗人谢肇浙便对官场的吃喝风时说过:官吏富豪“穷山之珍,竭
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
,真昔人富有小四海者,一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
江苏江
县富家
弟徐颐,
无
墨,因向王振行贿而当上了中书舍人,京师人们称之为“金中书”。
正德、嘉靖以前,社会尚指斥贪污为不
德,正德、嘉靖两朝以后,则社会舆论大变,认为不贪污为无能。
而至正德、嘉靖以后,随着政治的
一步腐败和商品经济的
一步发展,
况就截然不同了。
,是很少在皇帝面前提这些东西的,因为说不得就把事
扯到自己
上,这也是很多贪污大案,都是案
了,朝廷才查的。
在大明建国之初,贪污受贿这颗毒瘤就已侵蚀着这个新生政权的肌
。
但这时,除王振及其走狗外,大多数官员仍能廉洁自律,纵有个别贪贿分
,也只能“暮夜而行,潜灭其迹,犹恐人知”。
只能说,大明中后期的皇帝都清楚,只是装作不知
而已,毕竟,于上位者而言为了政局稳定,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真要是严格审查的话,恐怕整个国家
系就会崩了。
为保住官位和谋求升迁,
级对上级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官场中的吃喝风、行贿受贿风也愈演愈烈,官员之间经常“
糖席,张嬉乐,
宾主纵饮,夜分而罢”。
在贪污一事上,到了如今,所谓的防微杜渐,皇帝是知
这是
本实现不了的,所以到了大明中后期,官员贪污成
时,皇帝动不了官员,也只能想方设法的去民间捞钱了,毕竟官员贪的钱,多数原本就该是皇帝的。
而吃喝风的盛行又
一步助
送礼行贿之风的蔓延,到了“纳贿受赂,公行无忌”,“无官不赂遗”,“无守不盗窃”。
地方官朝谨也必须向王振行贿,史载:“每觐期,振不问何品官,能
礼者,多至千金,少则百,悉得达,然必千金始得一醉饱而
,门昼夜不得合。”
比如,大宦官王振就是英宗著名的大贪官,他把持朝政,公开卖官鬻爵,大肆收受贿赂。
随着政治的腐败,加之商品经济的刺激,明中期之后贪贿现象日益严重,早在
于明代前中之
的正统年间,贪贿腐化现象就已死灰复燃。
可是到了中后期,贪污受贿这颗毒瘤已扩散到封建王朝肌
的全
,直接严重地威胁到明政权的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