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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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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有可能因此而珍藏或销毁掉笔记本,从而使侦破工作陷绝境。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天晚上1003分,专案组专门留给小偷的那门绿电话如警报般地鸣叫起来,3只手同时扑过去,瓦西里以他素有的捷率先抓到了话筒:

“喂,这里是专案组,有话请讲。”

“……”

“喂,喂,你是哪里,有话请讲。”

“嘟,嘟,嘟……”

电话挂了。

瓦西里沮丧地放回话筒,觉是跟一个影碰了一

一分钟后,电话又响。

瓦西里又抓起话筒,刚喂一声,就听到话筒里传来一个急匆匆的发抖的声音:

“笔、笔记本、在邮筒里……”

“在哪只邮筒,喂,是哪里的邮筒?”

“嘟,嘟,嘟……”

电话又挂了。

这个贼,这个可恨又有那么一的贼,因为可以想像的慌张,来不及说清是哪只信箱就见鬼似的扔了电话。然而,这已够了,非常够。b市也许有几十上百只邮筒,但这又算得了什么?何况,运气总是接连着来的,瓦西里在他不经意打开的第一只邮筒里,就一发现——

夜的星光,笔记本发着蓝幽幽的光,沉的寂静有怕人。然而那寂静几乎又是完的,令人鼓舞的,仿佛是一片缩小了的凝固的海洋,又像是一块珍贵的蓝宝石!

笔记本基本完好,只是末尾有两页白纸被撕。因此,总一位领导在电话上幽默地说:“那也许是小偷用去他肮脏的了。”

后来,总的另一位首接着此话又开心地说:“如果找得到这家伙,你们就送他些草纸吧,你们701不是有的是纸嘛。”

不过没人去找这贼。

因为他不是卖国贼。

因为,容金珍还没有找到。

第二天,《b市日报》版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是寻容金珍的,上面这样写

容金珍,男,37岁,1.65米,样瘦小,肤偏白,度近视镜,穿藏青中山装,浅灰钢笔一枝,手上有钟山牌手表一块,会讲普通话和英语,象棋,行动迟缓,可能赤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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