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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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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毫不差,不愧是御史大人。他带了锤、钉偷偷在树上凿孔,让尸的手指尽数,甚至还用布裹锤,好在凿击时发不响声,以免引来怀疑。完成后,他将尸的手指在凿,帮助尸立在树边自然僵直。随后把钉和锤分别丢弃在了周围,接着便发了疯似的去砸寺院的门,开始演戏,让寺院的僧人对他遭尸首追杀信以为真。我请求信县令寻着此两件证,又喊来郎中调查他三名同伴之死因,以此迫使他认罪。”蒲先生解释

蒲先生:“正是。这厮趁着睡前用餐时候,给三名同伴极难察觉的毒。实不相瞒,这四人本是卖草药营生,故此凶手对毒药十分熟悉。这三名同伴席间中毒,回房后很快就不声不响地死了,尸乍看也没有可疑之。当真像是凶手所编造,是被尸变的僵尸气所杀。亏得县令寻着附近最擅用药、识别毒的几位名医仔细鉴定几,才发觉毒的痕迹。不然,若是给大字不识、敷衍了事的仵作,只怕要当真鉴定成了遭僵尸气所杀罢!”

见到在背上愣得像一尊雕塑的御史王索,蒲先生又笑:“有时将谎撒得太大了,说得太恐怖了,添上无可考证之神鬼怪谈,再合坊间谣言,反而唬得别人不敢不信。诸如,北宋年间某郡盗众多,歹人伙同官府相互勾结包庇。在抢劫了沿途的商人后,拿刀威胁商人,若提起被盗抢了,定会宰了他们灭。商人十分害怕,为了活命只得称是。抵达郡里,由于财被抢,他们只得盘算,如何与易人寻个圆满的借。若说在路上遗失?恐怕大不可信。说被盗抢去?恐怕官府只会包庇盗,不予受理。直接报官若何?但当地郡府早与盗勾结:不要说解决盗,甚至会遭官府杀人灭,可谓泥菩萨过江自难保。倘若易人扯谎?恐怕易人定会闹上衙门,若为此惹上官司,衙门为了包庇盗,定会顺推舟,栽赃给商人们,指责商人们私吞了财,惹来更大刑罚。

“可终究又得与人解释货散失的原因,还不能惹

“但如此关键的证,怎会被他随意丢弃?”御史歪

“客人摆正尸之后,便要向僧人演被尸追击,直至倒被僧人发现的把戏,还要被僧人搬寺院救治查看。在此期间,他上无法隐藏任何证。若是特地折返旅店理,而留尸首在原地,更恐怕节外生枝。这样冒险的计划,对于行事谨慎之凶手而言,实在是之选。加上客人本对自己心设计的尸变有成竹,不相信当真有人依据散落两地的一、一柄锤顺藤摸瓜,寻事件真相,因此,就地丢弃钉、锤,当是对他而言最合合理的选择。”蒲先生悠然答

御史连连,叹:“若不是蒲先生提醒,我早被那诡异尸变引了,又怎会多想那在旅店死去的三名同伴,以及寺院的僧人仅仅听到声音!”说完,王御史又问:“如此一来,三名同伴,又是遭凶手怎样杀害的?毒杀?”

蒲先生言罢,早已满脸慨,又继续说:“真是天意如此,那时我正为收集鬼神怪谈四旅行,收集素材,只是碰巧行经信。当天午,我抵达信的住店,才听起小二说起尸变的奇谈。我当即警觉到,整起事件的细节,自四人躺,直至幸存客人被僧人救起,竟仅是凭借幸存的客人一家之言。况且想来即使是寺院的僧人,也仅仅听得呼喊,哪里见过尸追逐客人的场景!最关键的,这伙商客恰恰是衣锦还乡,正好备谋财害命的动机!至此,我连忙动,去检查寺院外那棵杨树上被尸用手指抠的孔:却见到这些孔的大小、形状基本一致,越往越呈现锥形,正似人工凿的迹象!随即我飞奔去衙门,找到将这家伙放跑的县令,不承想县令竟不信我的推论,不愿借人手与我抓捕凶手归案。之后幸亏飞竟然也恰巧到信办事,我们两人才一同将这家伙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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